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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

圖書館推廣活動:創意e頭腦-學生行銷圖書館電子資源企劃競賽

歡迎本校具有熱情、創意及活力的同學,以創意團隊競賽方式,提出電子資源行銷企劃案。

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圖書館典閱組陳欣慧小姐(Tel:02-262121211518 ; email:au1659@mail.au.edu.tw )
 
競賽辦法詳見以下說明或網站


一、活動宗旨  本活動透過創意團隊競賽方式,公開徵求學生電子資源行銷企劃提案,經由本聯盟成員館推薦與聯盟評選會議,選出最佳行銷企劃,提供各大學技專校院圖書館參考,以提高使用者利用電子資源的動機,將電子資源結合於教學、研究、學習活動中,進而拓展電子資源之應用及利用效益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臺灣學術電子書聯盟推動小組
承辦單位: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
協辦單位:臺灣學術電子書聯盟各成員館
三、徵件時間
即日起開始收件,至1001020日。
四、獎勵方式
()企劃千里馬獎:獎勵優勝參賽學生團隊
首獎1名,可獲得電子書閱讀器(價值約15,000元平板電腦)兩台、圖書禮券15,000元及獎狀
貳獎1名,可獲得電子書閱讀器(價值約15,000元平板電腦)壹台、圖書禮券5,000元及獎狀
佳作3名,可各獲得電子書閱讀器(價值約2,600元、內含100本電子書)兩台、圖書禮券5,000元及獎狀
備註:
1.以上獎項將行文至得獎者所屬學校系所表揚。
2.若企劃未達評審標準,獎項得以從缺處理。
()行銷伯樂獎:鼓勵聯盟各成員館對此競賽活動之推廣與協助
創意伯樂獎2 : 製作創意文宣推廣、協助學生參與本競賽活動的成員館,可獲得補助成員館推廣活動經費新臺幣3000
推手伯樂獎2 : 積極推廣本競賽活動,協助參賽學生團隊報名送件數最多的成員館,可獲得補助成員館推廣活動經費新臺幣3000
備註:獎勵名額將視創意文宣評選結果與送件數量彈性調整。
五、徵件辦法
()行銷企劃標的
參賽團隊可參考本聯盟購置之電子書資料庫與共用性資料庫(詳見附件清單),針對特定學科主題適用的多種電子書或資料庫,或特定的單一資料庫進行行銷企劃。
()參賽資格
本聯盟各成員學校在學學生2人(含)以上組成團隊參賽(請自訂團隊名稱)。
()參賽方式
1.    報名表請至本聯盟網站下載,於徵件截止日(1001020日)前將應備文件寄()達貴校圖書館,由貴校圖書館館員彙集後,於1001025日前一併寄()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 中興大學圖書館典藏組,並請註明「電子書聯盟創意e頭腦競賽」收,以郵戳為憑。10月底將於聯盟網站公告報名之團隊。報名資料恕不退件,若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2.    應備文件
(1)    報名表。
(2)    提案計畫書一式5份(請以A4大小繕打,裝訂成冊,內文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,並於封面註明提案名稱、行銷之學科主題與資料庫名稱及團隊名稱)。
(3)    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。
(4)    提案計畫書電子檔圖文製作光碟乙份(文字檔建議以word程式儲存燒錄、圖片檔需150dpi以上並加註圖片檔名)
(5)    相關附件。
()提案計畫書項目
1.    活動名稱:具有創意的活動名稱。
2.    活動目標:辦理活動所要達成的主要目的。
3.    企劃特色:規劃之活動內容的重要特點。
4.    宣傳文案:為達成目標所設計的宣傳內容。
5.    實施步驟:具體呈現計畫如何進行。
6.    進行時程:計畫各部分進行的時間表。
7.    所需資源:執行計畫內容所需人力、經費及時程規劃。
8.    實施效益:辦理活動所達成的實際效果。
()智慧財產權
1.參賽團隊計畫書所有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,除取消得獎資格外,並追回已頒發獎狀與獎金。
2.參賽團隊須於報名時繳交全員簽署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,獲獎者須無條件將其創意構想計畫,提供予本聯盟及成員館運用。
 六、評選規則
()企劃內容非本競賽標的資料庫,或應備文件資料不符規定者,不予評分,以棄權論。
()本聯盟將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。
()評選分為初審、決審兩階段進行:
1.    初審
(1)    由聯盟推動小組針對參賽團隊提案進行書面審查,初審階段原則取得分排序較高前10名為入圍團隊。入圍團隊之得分平均值須達70分以上。
(2)    若遇同分之情形,以評分標準之配分比例最高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為入圍團隊;若分數仍相同,則一併入選。
2.    決審
(1)    由參賽團隊就其企劃內容向決審委員進行簡報說明(將提供各隊兩名學生由外縣市至中興大學簡報之交通費用)
(2)    以得分排序最高之前兩名為首獎和貳獎,再取數名為佳作。若遇同分之情形,則比較評分標準之配分比例最高項目之得分合計值;若分數仍相同,則再比較配分比例次高項目之得分合計值。
(3)    若企劃未達評審標準,獎項得以從缺處理。
七、領獎
()比賽結果將公布於本聯盟網站,並email寄發得獎通知給獲獎者。
()參加者請提供完整正確之聯絡方式,並查詢及收取email訊息,若無法順利聯繫獲獎者取得後續領獎所需資料,視同棄權,本競賽辦理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()得獎獎金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八、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同接受本競賽之各項內容及規定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,若有未盡事宜,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。
九、本競賽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競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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