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在學校授課時,常常會因為教學的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、文章,或利用他人的文章、圖片來製作教學教材,這些行為都涉及到著作權法上所謂的「重製」。著作的重製行為如果在合理使用的範圍,不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,可自由利用。但如果超過合理使用的範圍,就必須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,才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。
詳細內容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
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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