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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

遺失物品公告(102年12月12日公告)

請遺失物品的讀者至圖書館服務櫃檯認領,遺失物自公告日起保留90天,逾期本館將全權處理無人認領之物品。


~遺失物品清單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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